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小餐饮;烟草制品零售;酒类经营;食品销售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)
店铺名称
大方县小谭烙锅屋
联系人
谭本琴
联系电话
17785791449
店铺地址
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六龙镇和平社区大寨组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